關于開展2019年度工程系列建筑類專業中、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9-11-08 來源: 中建華陽建設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點擊:次
陜人社函〔2019〕578號各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省級有關部門:按照我省2019年度職稱評審工作安排,現就做好2019 ...
陜人社函〔2019〕578號
各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省級有關部門:
按照我省2019年度職稱評審工作安排,現就做好2019年度工程系列中、高級職稱評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
省住建廳直屬企事業單位、未設工程系列建筑類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的市(區)及省級部門直屬企事業單位從事建筑工程的專業技術人員。各市人社局、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委托評審前負責對申報人員資格進行審核。
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參加評審;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參加評審。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申報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履行崗位職責,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二)崗位要求
實行專業技術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按照評聘結合的原則,上報評審人數和空缺崗位數按照1:1申報,當年能夠空出的專業技術崗位,可以提前使用。對于不實行崗位管理的單位,可采用評聘分開方式。省住建廳直屬單位填寫《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空缺崗位審核表》(附件2),隨推薦函一并報送。以上參評人員由用人單位出具推薦或委托函,并經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人事主管部門)批準。未按程序進行申報的,不予受理。
(三)學歷、資歷條件
1.申報工程師任職資格的人員,必須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
(3)中專畢業,確因業績突出,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5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由所在單位破格推薦申報。
2.申報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3)后取本科學歷,累計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取得工程師職稱滿5年;
(4)大專畢業后直接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師職稱滿5年;
(5)后取大專學歷,累計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5年以上,取得工程師職稱滿5年。
(6)在縣以下(含縣級)基層單位工作,中專畢業后直接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8年以上,取得工程師職稱滿5年;
(7)在縣以下(含縣級)基層單位工作,后取中專學歷,累計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30年以上,取得工程師職稱滿5年;
(8)博士后流動站、工作站出站人員,在站期間圓滿完成研究課題,取得科研成果的專業技術人員。
對不具備規定學歷、任職年限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工程師的,所學專業必須與申報專業一致或相近,精通本學科專業知識,掌握有關基礎理論,了解國內外進展動態,在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由所在單位破格推薦申報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
(1)獲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企業技術創新獎一等獎第一名,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三等獎第一名,二等獎前兩名,一等獎前三名;
(2)在急難險重各類突發事件中做出重大技術貢獻的人員;
(3)在高新技術成果引進轉化推廣工作中取得重大經濟社會效益或在企業管理中求實創新、銳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高級經營管理者;
(4)留學回國的博士等高層次人才或引進急需的特殊人才。
(四)業績、成果要求
提供任現職期間,業績成果以及個人獎勵證書、專利成果、項目報告、設計文件、技術工作總結、操作手冊、運行日志、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等相關證明材料。
1.申報工程師任職資格人員須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和技術技能,在本專業領域內有一定理論和實踐基礎,能夠在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獨立開展科研工作或完成本專業業務工作。同時,申報人員任現職期間,需完成下列兩項(含)以上;縣及縣以下基層申報人員,具備一項(含)以上;國家級貧困縣專業技術人才參加中級職稱評審,對科研成果、論文條件不作要求。
(1)作為技術骨干參與中等復雜工程項目或3項一般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或施工管理工作,未發生質量和安全方面的責任事故;
(2)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縣(市、區)級以上科研項目研究工作,其相關成果通過評審并取得實效;
(3)參與建設工程技術方面發明專利或建設工程技術方面實用新型專利發明,其相關成果取得實際經濟效益;
(4)參與工程建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國家標準設計圖集、省級標準設計圖集,國家級工法、省級工法,全國統一定額、地方定額或導則的編寫,其相關成果頒布實施;
(5)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科技示范項目的推廣應用,其相關成果通過評審并取得實效;
(6)在建設工程施工與技術管理工作中,業績優秀、產生一定效益;
(7)聘任助理工程師期間,在正式出版社出版具有國家認可的統一書號(ISBN)的建筑專業著作或具有國家認可的統一刊號(CN)、國際統一刊號(ISSN)的專業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上。
2.申報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人員須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和技術技能,在某一專業方向有較深的研究或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夠培養、指導專業人員開展專業研究或實踐操作。同時,申報人員任現職期間,完成下列業績成果兩項(含)以上;縣及縣以下基層申報人員,具備一項(含)以上;國家級貧困縣專業技術人才參加副高級職稱評審,對科研成果、論文條件不作硬性要求,可等量提供能夠體現其能力與業績的工作總結、教學成果(參考教案、研究報告、教學教法經驗總結)、項目報告、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技術推廣總結等替代:
(1)主持復雜工程項目(省重點工程)或2項以上中等復雜工程項目(設區市級重點工程)的規劃設計、或施工管理工作,未發生質量和安全方面的責任事故;
(2)主持設區市(廳)級以上科研項目或縣(市、區)級重點科研項目研究,其相關成果通過評審并取得實效;
(3)建設工程技術方面發明專利或建設工程技術方面實用新型專利的主要發明人,其相關成果取得顯著經濟效益;
(4)工程建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國家標準設計圖集、省標準設計圖集,國家級工法、省級工法,全國統一定額、地方定額或導則的主要編寫者,其相關成果已頒布實施;
(5)主持科技示范項目的推廣應用,其相關成果通過評審并取得實效;
(6)在建設工程施工與技術管理工作中,業績突出、效益明顯;
(7)聘任工程師期間,在正式出版社出版具有國家認可的統一書號(ISBN)的建筑專業著作或具有國家認可的統一刊號(CN)、國際統一刊號(ISSN)的專業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每篇字數不少于2000字;在省、部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優秀論文(獨立撰寫)評選中獲三等以上獎勵2次以上。
(五)繼續教育
按照《陜西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及省相關文件規定,職稱人員須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申報人員從2015年開始,每人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公需課學習不少于24小時,專業科目不少于56小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
2.任現職以來出現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
3.受到黨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提交弄虛作假材料的,取消當年參評資格,并在全省通報批評,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四、評審推薦程序及時間安排
職稱評審采取個人申報、單位審核公示、評審公示等程序進行。建立職稱申報誠信機制。用人單位對申報人員的申報材料逐一審查,對申報人員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呈報部門要審查申報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對申報程序和申報資料的完整性負責。
(一)個人申報(11月20日前完成)
按照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要求,今年我省職稱評審實行網上申報。參評人員向所屬單位提出申請,通過互聯網登陸陜西省職稱網(網址http://1.85.55.147:7221/zcsb)申報系統進行注冊,按照網頁提示及要求準備相關電子支撐材料(所有業績成果必須是本人聘任現職稱后獲得)并填寫相關信息后,系統自動生成《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人員評審簡表》(以下簡稱《評審簡表》)。參評人員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傳陜西省職稱網上申報系統。本人確認無誤后,將個人參評材料信息上傳至所屬單位。
(二)單位審核公示(11月27日前完成)
1.各用人單位通過登陸陜西省職稱網上申報系統(登錄賬號由所屬市(區)人社部門或主管單位負責分配)審核參評人員的參評信息,并將參評人員《評審簡表》在本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照管理權限逐級上傳,省住建廳職稱負責機構不受理個人直接上報的和越級上報的評審材料。各用人主管單位審核匯總后將結果上傳至評審委員會。各單位審核匯總結束后,須通過系統導出《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參評人員名冊》,打印加蓋公章并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傳至評審委員會。
(三)評審公示
省人社廳、省住建廳按照有關職稱工作規定組建工程系列建設類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結果通過省住建廳官網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五、有關事項說明
(一)職稱資格確認。專業技術人才跨區域、跨單位流動時,其職稱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重新評審或者確認,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外省(含中央駐陜、軍隊轉業)調入我省的工程系列建筑類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對工程系列建筑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進行確認審核,對已符合申報高一級職稱的人員,職稱確認和職稱晉升可同時進行。
(二)職稱資格轉換。已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非工程系列建筑類專業技術人員,確因工作需要而轉換到工程系列建筑類專業崗位,須在該專業工作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按照職稱轉換工作要求和本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進行平級轉換評審。
(三)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根據省人社廳《關于明確部分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陜人社函〔2019〕181號)文件精神,專業技術人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與職稱有對應關系的職業資格,即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可作為單位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無需重新換發職稱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按照陜人社函〔2019〕181號文件規定執行。
(四)重點對象政策傾斜。根據人社部《關于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人社部發〔2016〕57號)、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工作的實施意見》(陜人社發〔2017〕47號)、《關于進一步加大貧困縣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支持政策的通知》(陜人社發〔2018〕49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援藏援疆援青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工作的函》(陜人社函〔2019〕287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大對上述專業技術人員的政策傾斜,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
(五)證書辦理。本次評審實行電子化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證書。
六、其它要求
1.年限及科研成果要求。參評人員的學歷、任職資格年限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參評論文、科研項目等發表、完成時間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手冊、論文集、增刊、專刊、特刊、論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樣等均不能作為參評論文使用。
2.根據《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陜辦發〔2018〕2號)精神,本次職稱評審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要自主確定。
3.申報高級工程師評審必須經過統一面試答辯。答辯內容突出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專業性、技術性、實踐性和創造性,重點圍繞提高工程質量、推動技術創新、解決技術難題、制定行業標準等方面,衡量申報對象的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答辯時間另行通知。
4.參評人員和有關單位要認真學習《陜西省職稱評審操作手冊》,規范操作,按規定時間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5.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高級職稱評審收費標準的復函》(陜價行函〔2006〕230號)核定的收費標準,高級職稱評審每人400元,中級職稱評審每人200元。
申報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及時聯系省住建廳職稱負責機構。
聯系方式:王昭宇 029-63915876
技術支持:張倩、李浩哲 029-85211087、029-82210159
附件:1.職稱評審委托函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1月4日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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