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施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的通知
時間:2020-11-25 來源: 中建華陽建設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點擊:次
陜建發﹝2020﹞266號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韓城市、神木市、府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落實11月6日全省冬季安 ...
陜建發﹝2020﹞266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韓城市、神木市、府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落實11月6日全省冬季安全生產緊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省政府領導11月10日關于加強建筑施工領域事故防范的批示精神,全面壓實屬地、行業監管責任,強化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各層級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監管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監管網絡,省廳決定在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中推行網格化監管模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領域建立以設區市、縣(區)、縣(區)分片區、基礎網格的四級網格化管理體系,形成全覆蓋、全方位、分片管理、分級負責的安全生產監管網格,推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為全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工作任務
(一)建立完善監管網格體系。構建責任明晰、科學規范、有效運行的四級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體系:
一級網格為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省直管縣(市),網格長為市(區)住建局主要領導,明確市(區)住建局各副職領導分別對轄區內二級網格包抓管理,承擔包抓責任。
二級網格為各縣(區、開發區),網格長為縣(區)住建局主要領導,明確縣(區)住建局各副職領導分別對轄區內三級網格包抓管理,承擔包抓責任。
三級網格為各縣(區、開發區)根據行政區劃和在建施工項目分布情況、合理劃分三級網格,做到全覆蓋,無盲區。各網格長由縣(區)住建局主管建筑施工安全的科室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質量安全監督站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分別擔任,負責對四級網格包抓管理,承擔包抓責任。
四級網格由由縣(區)住建局主管建筑施工安全的科室或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確定網格員,負責該網格內在建施工項目的監管職責。
(二)分級明確監管職責。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原則,明確各級包抓領導、網格長、網格員的監管職責,壓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一級網格(市住建局)負責統籌推進本區域內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層層分解網格化監管責任,解決本轄區突出或普遍性的安全生產問題,收集匯總轄區內網格化監管信息并報送省廳。一級網格的各副職包抓負責人每半年應對所負責的二級網格工作情況檢查不少于1次。
二級網格負責劃分三、四級網格,確定三級網格長及四級網格員,細化各層級監管職責,抓好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日常工作,做好網格內監管信息匯總上報工作。二級網格的各副職包抓負責人每季度應對所負責的三級網格工作情況檢查不少于1次。
三級網格長負責組織、指導、督促四級網格的日常監管工作,統籌安排四級網格的文明施工、建筑揚塵治理等工作,做好網格內監管信息匯總上報工作。三級網格長每月應對所負責的四級網格工作情況檢查不少于1次。
四級網格員負責抽查網格內受監工程各責任主體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抽查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開展情況;依法按程序對工程建設責任主體違法違規行為提出處罰意見或實施行政處罰;處理與文明安全施工有關的投訴、舉報;巡查網格內所有在建施工項目。四級網格員每周應對網格內負責的項目現場檢查不少于1次。
(三)嚴格落實監管要求
1.四級網格員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規定》對網格內在建工程開展日常監督,按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要求,重點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開展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開展項目自查“大排查”,及時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對網格內在建工程的基本建設手續進行檢查;定期對日常檢查、隱患排查整治和執法處理等情況做好登記工作。
2.三級網格長重點對四級網格員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核實是否按照規定頻次對監管項目進行現場檢查,是否嚴格履職盡責,監管資料是否完善,組織實施“大檢查”,督促責任單位開展“大整治”。
3.一級網格、二級網格的副職包抓領導應定期對所包抓的網格、片區是否嚴格落實省、市有關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安排進行檢查,確保工作落地落實。
4.在建筑施工項目主要出入口設置網格化監管信息公示牌,將項目所處的網格、項目基本信息、四級網格員、三級網格長的信息及監督電話進行公示告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的社會知曉度,提升監管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
5.上一級網格監管主體依托日常統計匯總的各級網格項目信息,在日常安全檢查、督導調研等工作中對下一級網格化監管機制的建立、定期上報的網格化監管信息進行實地抽查核實,對發現未準確落實網格化監管要求的要及時糾正。
(四)注重形成工作合力
各級網格全面掌握責任區域的在建工程情況,與其他部門建立溝通聯系渠道,加強工作協調,根據舉報投訴或在組織的檢查中發現網格內有未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擅自開工的項目,應當依法責令停工,并逐級上報至縣(區)住建局(二級網格),對無規劃、土地手續等違規行為移交給有管轄權的部門處理。
三、階段劃分
(一)安排部署階段(12月15日前)。各市(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指導縣(區)科學、合理劃分監管網格,明確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的職責、工作內容。認真梳理轄區在建項目清單,及時做好各級網格長、網格員及包抓領導的確定及逐級上報工作(附表1)。
(二)組織實施階段(12月15日起)。各市(區)嚴格落實網格化監管制度,做到項目清單、監管責任動態調整,確保每一個在建項目都處于嚴格監管之下。省廳將根據工作推進情況適時開展督導調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要全面部署,分管負責人要具體安排,明確工作任務和目標,壓實壓細工作職責,各市、縣二、三級網格包抓負責人、網格長、網格員均需以書面形式予以確定,確保網格化監管工作按期落地實施。
(二)推進日常監管工作。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機構要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優勢,切實做到在建項目全覆蓋,監管責任層層落實,將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模式與日常監管工作有機融合,強化協調聯動,發揮整體優勢,提高工作效能。
(三)強化監管責任追究。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機構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各級網格長對本網格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承擔第一責任,各級包抓負責人承擔所包抓區域的包抓責任,網格員承擔本網格的具體監管責任。對發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的網格,市級住建部門要認真核實是否存在失職行為,按照有關規定要求追究監管和包抓責任。
(四)開展排查檢查摸底。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機構結合秋冬季安全生產工作立即推進網格化監管工作,開展“大排查、大檢查、大整治”,同步排查發現整治安全隱患,同步建立網格內在建項目信息庫,確保秋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五)嚴格信息上報要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機構要認真落實網格內監管項目信息登記及定期逐級匯總上報工作。各市(區)應于11月30日前將附件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網格長網格員信息表》報送省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12月30日前上報附件二《網格化監管季度項目匯總表》。從2021年起,每季度末月的30日上報更新后的本季度《網格化監管季度項目匯總表》。每次上報均需上報書面板及電子版(EXCEL格式)
聯系人:孫海亭 電話:029-68915830
郵 箱:499384098@qq.com
附件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網格長網格員信息表》
附件二:《網格化監管季度項目匯總表》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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