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制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入推進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做好建筑業企業資質、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制審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對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繼續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涉及上述資質的重新核定事項不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實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的地區,上述企業資質審批方式由相關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自行確定。
二、通過告知承諾方式申請上述資質的企業,須保證填報的包括業績項目及項目技術指標在內的所有信息真實有效,項目符合法定基本建設程序、相關工程建設資料齊全,并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書面承諾書。
三、通過告知承諾方式取得上述資質的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涉及資質辦理的,不適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第一款有關規定,應按照相關資質管理規定中資質重新核定事項辦理。
四、我部將加強對通過告知承諾方式取得上述資質企業的事中事后監管,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通過遙感衛星照片比對、組織實地核查、委托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抽查等方式核查企業申報業績。對通過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的企業,依法撤銷其資質,且3年內不受理其相應企業資質申請事項,并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造成建設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由申請企業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五、企業通過告知承諾方式申請上述資質填報的業績項目應為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中數據等級標記為A級(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確認)的工程項目。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錄入平臺工程項目的審核把關,確保數據真實、完整、準確。我部將適時組織對平臺工程項目數據進行抽查,發現數據審核把關不嚴、錄入虛假項目信息的,將約談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情節嚴重的予以全國通報。
六、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實行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建辦市〔2019〕2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制審批試點的通知》(建辦市函〔2019〕487號)停止執行。
附件:1.告知承諾制審批流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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