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財政廳關于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
為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結合我省評審專家管理實際及政府采購電子化交易相關工作要求,現就評審專家申報及審核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評審專家應當具備的補充條件
申請成為陜西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除應當具備《陜西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實施辦法》(陜財辦采[2018]20號)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能夠熟練操作使用計算機獨立完成評審工作;
(二)在線參加財政部門或受財政部門委托的第三方機構組織的政府采購業務知識培訓,通過考試且成績合格。
二、評審專家申報應當提交的補充材料
申請成為陜西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除應當提交《陜西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實施辦法》(陜財辦采[2018]20號)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政府采購業務知識考試成績合格證書;
(二)“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的個人信用情況截圖;
(三)市級財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評審專家資格審核的補充規定
(一)申請成為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人員,應于每季度第一個月前10日通過“陜西省政府采購網”在線向工作單位或經常居住地所在區域市級財政部門提交申報材料,其他時間不予受理。各市級財政部門在收到申報專家材料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通過的,由市級財政部門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推送“陜西政府采購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納入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
(二)“同等專業水平”情形的認定條件,由各市級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自行確定。對本地區評審專家數量較少的專業,各市級財政部門應主動對接相關部門、行業協會、科研院校等單位進行推薦,被推薦人員的工作年限可適當放寬。
(三)申請人應根據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及長期從事的工作或專長,按評審專家分類標準申報不超過3個評審專業。評審區域原則限定在工作單位或經常居住地所在地區。
陜西省財政廳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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